您提出的“关于国家财政对生活垃圾焚烧飞灰资源化利用项目予以补贴的建议”,由我部会同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办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您在分析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目前主要利用和处置方式的基础上,提出加快推进飞灰资源化利用的建议,对做好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利用和处置相关工作具有积极借鉴意义,我们将认真研究吸纳。
一、关于加快推动飞灰资源化利用
我们高度重视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的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2020年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印发《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补短板强弱项实施方案》《“十四五”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发展规划》,要求加快焚烧飞灰处置设施建设,补齐设施短板。2022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我部等3部委研究制定并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实施《关于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明确提出要加快提高焚烧飞灰、渗滤液、浓缩液、填埋气、沼渣、沼液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能力。2023年5月,我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危险废物重大工程建设总体实施方案(2023-2025年)》,在全国统筹布局建设一批以飞灰等为重点的区域性特殊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
为进一步推动飞灰资源化利用,各地在“无废城市”建设过程中积极探索,大幅减少飞灰等危险废物填埋处置。如,浙江省在“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中提出,到2025年,全省危险废物填埋处置占比控制在5%以内,实现“趋零填埋”,并为此出台《浙江省危险废物“趋零填埋”三年攻坚行动方案》。
二、关于制定飞灰资源化利用补贴政策
为支持环保事业发展,鼓励资源综合利用,国家已针对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出台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如,企业所得税方面,对符合条件的污染防治第三方企业减按15%税率征税,对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所得享受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优惠。同时,还积极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引导作用,支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建设。
您所提对飞灰资源化利用项目予以财政补贴的建议,考虑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行业社会资本参与普遍,运营盈利模式较为成熟稳定,不宜再通过财政补贴方式推广飞灰资源化利用。
三、关于开展飞灰资源化利用新技术研究
2019年起,科技部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固废资源化”重点专项中布局“固废焚烧残余物稳定化无害化处理技术与装备”等相关项目,旨在通过汇聚领域内优势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企业,通过对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的低温协同控制、高温烧结、高温熔融等关键技术、工艺和集成装备突破,实现焚烧残余物近零填埋与高值利用,打通清洁焚烧的全链条,同时形成利用处置过程的技术规范标准,为我国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的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提供科技支撑。2021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明确要求加快先进适用技术成果推广应用,重点研究和示范推广废酸、废盐、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等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和污染环境防治适用技术。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落实有关文件要求,加快补齐焚烧飞灰利用处置设施短板,支持各地开展探索创新,在飞灰资源化利用等方面取得关键性技术突破,加快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有效降低飞灰处置成本。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生态环境部
2023年8月23日
来源:生态环境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