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和信息化厅等17个部门联合印发《四川省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要着重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三个标志性战役。
其中, 《四川省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战实施方案》明确,到2025年,基本消除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全省地级及以上城市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控制在0.1%以内,各市(州)完成省上下达的“十四五”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控制目标。
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以钢铁、焦化、建材等行业和柴油货车、秸秆焚烧等领域为重点,坚持突出重点、分区施策,聚焦细颗粒物(PM2.5)污染,以秋冬季(10月—次年3月)为重点时段,以成都平原、川南和川东北等地区为重点,根据不同污染特征提出针对性攻坚措施。
推动产业结构和布局优化调整,推行钢铁、焦化、烧结一体化布局,有序推动长流程炼钢转型为电炉短流程炼钢,到2025年电炉短流程炼钢产量全省占比达40%;严控煤炭消费增长,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到2025年,全省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41.5%,实现全省煤炭消费量达峰。
推进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和深度治理,2025年底前,全省现有钢铁行业80%以上产能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加强扬尘污染治理,重点、重大项目工地实现视频监控、可吸入颗粒物(PM10)在线监测全覆盖。
加强重污染天气联合应对行动。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优化调整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启动标准,分区应对分类施策。严肃查处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旁路偷排、未安装或不正常运行治污设施、超标排放、弄虚作假等行为,重污染应急减排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对相关单位依法处罚,并按规定下调绩效等级。
在臭氧方面,《四川省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明确,到2025年,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取得积极成效,全省臭氧浓度增长趋势得到有效遏制,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氮氧化物的五年累计减排量分别不低于2.53万吨和5.95万吨。
开展臭氧精准防控体系构建行动。成都平原城市群探索开展区域臭氧长期预测及联合应对试点。在重点地区增设背景观测站点,加强涉VOCs重点工业园区、产业集群和企业环境VOCs监测。
加强污染源排放监测监控。VOCs收集治理设施应较生产设备“先启后停”,禁止过度喷氨,废气排放口氨逃逸浓度原则上控制在8毫克/立方米以下。依托“千名专家进万企”帮助服务等活动,指导企业优化VOCs、氮氧化物治理方案。全面强化执法监管,重点查处直排偷排、治理设施擅自停运、超标排放,以及VOCs监测数据、LDAR、运行管理台账造假等行为。
此外,《四川省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明确,到2025年,运输结构、车船结构清洁低碳程度明显提高,柴油货车排放检测合格率超过90%,柴油货车氮氧化物排放量下降12%,新能源和国六排放标准货车保有量占比力争超过40%,铁路货运量占比提升0.5个百分点。
推进“公转铁”“公转水”行动,开辟成都经泸州(宜宾)、百色至北部湾出海口西线主通道;持续推进既有普速铁路通道能力紧张路段扩能提质,有序实施电气化改造。
加快推动机动车新能源化发展,以公共领域用车和公务用车为重点推进新能源化,到2025年,全省新能源汽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20%以上。
重点加强对重型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联合执法,依法查处排放超标、冒黑烟等违法行为。推动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信息全省共享,2025年,各地完成城区工程机械环保编码登记三级联网。
中国环境报记者 王小玲